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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兑现3000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发布时间:2024-03-19 10:00|栏目: 应急要闻 |浏览次数:

3月15日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向一位安全生产举报人

兑现3000元举报奖励

2023年9月,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当阳某企业存在焊工无证作业等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按相关程序,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当阳市应急管理局赴现场对举报内容予以核查。

经查,该工程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有效期仍在生产车间作业现场进行焊接作业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阳市应急管理局已对该工程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按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根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二)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5000元奖励。

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发动群众力量举报突出问题隐患,合力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宜昌市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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