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技术服务 > 事故教训

3起火灾,3人被拘!电动自行车,如何防患于未“燃”?

发布时间:2024-03-13 16:43|栏目: 事故教训 |浏览次数:
违规停放17楼的电动自行车夜间起火


电池在7楼书房充电时冒烟……
2月26日至3月4日
短短一周时间
上海接连发生3起
与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有关的火灾
3名车主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01

2月26日21时许,上海嘉定区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消防员到达17楼后,发现电动自行车电池还在冒烟、冒火,现场能见度非常低。所幸消防员处置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9dacad0d27431994ac864e7740aa6985.jpg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线路有短路痕迹。经了解,车主李某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

李某称:“我也不是一直停在楼上,充好电就拿下去。我想那么多人都是这样充电的,安全事故肯定是很小的概率,觉得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心里还是存在侥幸。”

李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02

3月4日凌晨,上海徐汇区一居民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辆电动自行车和部分空调外机损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fec7fe83044063528a63cd583f0e2cdd.jpg

经徐汇区消防部门调查得知,3月4日凌晨1时许,居民梁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门口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

梁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03

同一天(3月4日)8时许,上海虹口区广中路一小区7楼电梯厅,又发生了一起锂离子电池火灾。消防员及时到场处置,火灾没有进一步蔓延。
89c1d6364f94a99fd97a2e5955412c20.jpg
经调查走访得知,家住701室的李某接外孙回家后,把电动自行车的锂离子电池拿回家充电。不料放在书房充电的电池正冒黑烟,并伴有响声。李某立即将电池及充电器扔至7楼电梯厅处。不久后,电池着火发生爆炸。
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电动自行车(或电池)


违规停放、充电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相关案例

01

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许,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6号楼突发火灾,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f61b355b6a3c87ca9693f2f16633363e.jpg

02

2023年12月28日凌晨,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某村民自建房1层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送医救治。经初步调查,现场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640.jpg

03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小区发生火情,造成2人遇难。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640.png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

2023年全国

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比2022年上升17.4%

“电动自行车停在哪里最安全”

“电动自行车管理如何防患于未‘燃’”

等话题持续受到关注

如何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邱联昌:

源头治理严格准入 严厉打击改装行为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刘唤宇
1.jpg

全国人大代表、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顾问邱联昌

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和合理标准,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交通安全、电池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全国人大代表、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顾问邱联昌表示,当前,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改装销售,加装改装电池等行为屡见不鲜,根本原因在于源头管控不到位,厂家违规生产、经销商违规改装。对厂家和经销商的管理涉及多部门、多地域,急需规范行业管理。

“在生产制造方面,建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产品标准,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在生产、销售环节予以明确和规范,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邱联昌建议,相关部门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和骑行情况,掌握车型备案后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全面清查暗藏改装空间的车型和涉事企业,全面梳理各类违规情形,如脚踏位置设置不合理、骑行不便,电池仓过大、有暗藏空间,尾箱预留位置过长、暗藏电池组架位置等。对有类似情形的车型一律不予备案、不得生产。同时,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要求必须按照备案车型生产零部件,不得为经销商生产、运送改装零部件。
对销售端存在的问题,邱联昌建议,由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严禁售卖违规车辆,严厉打击改装行为。推动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经销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肃清非法改装市场,保障合法经营经销商以及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车辆注册、登记、使用、年检、报废,以及驾驶员等管理要求,并制定相应处罚措施,明确公安机关在相关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工作内容。”邱联昌建议,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路面通行等方面,要推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登记、严格查处。
邱联昌还建议,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特点,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如设置专门的行驶区域、规范行驶速度等,保障群众安全,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张强

完善电池回收体系 革新回收利用技术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刘唤宇
2.jpg

国人大代表、国网江苏泰兴市供电公司六级职员张强

当前我国电池分类标准不健全,部分废旧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回收、报废处理、规范管理等方面不规范。”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江苏泰兴市供电公司六级职员张强表示,部分废旧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得不到有效回收和规范处置,相关行为缺少专业技术保障和严格的环保控制,不仅对环境造成危害,还使劣质电池重新进入市场,滋生安全隐患。
张强经调研发现,在网购平台、社交媒体中以“电池回收”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有不少“上门回收电动自行车电池,现金结账”的广告。
“在回收废旧电池时,有些不合规的企业出价更高,不仅抢占正规企业的回收量,而且因技术等限制,无法对回收的废旧电池进行规范处理,甚至存在违规翻新情况。”张强说,很多电动自行车火灾由使用假冒伪劣电池引发。市场中一些劣质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违规回收和拆解后再次利用的旧电池,制造工艺落后,存在设计缺陷,故障率高,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乱象,张强建议,应尽快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电池分类标准,按照电池质量和用途具体分类,为废旧电池回收提供规范指导,并根据废旧电池经济价值、环境影响、报废体量实施分级管理,制定规范的管理措施,完善合理的回收体系。
“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明确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业权责。”张强表示,既要明晰生产商在回收、处理废旧电池中的技术标准,也要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回收环节的监管职责,建立统一合规的回收网络平台,坚决杜绝违规回收、违规处置,确保追责到单位、个人。
此外,张强表示,应加强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剩余电量集中转存等相关技术工艺研发。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进一步鼓励相关企业革新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技术
全国人大代表金不换
出台电池强制标准 配套建设充电设施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刘唤宇
5fe1454ca85cf56e38bf2b6325b2499b.jpg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鹤壁市豫剧牛派艺术研究院院长金不换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相关事故及事故造成的死亡和受伤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加强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鹤壁市豫剧牛派艺术研究院院长金不换表示,相关管理体系不健全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2023年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管理缺乏统筹。”金不换表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路、停放、充电等环节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但目前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部门间权责不明确,甚至存在着相互推诿现象,实际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难点。

他举例说明,一是电池问题。锂电池没有强制性标准,现行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一些企业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其标准远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二是充电问题。部分小区无法满足集中充电需求,或充电收费较高,用户私自安装充电头、“飞线充电”或把电池拿回家充电等现象屡见不鲜,火灾隐患突出。三是驾驶问题。部分驾驶人不了解交通法规,存在争道抢行、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转弯变道等现象。四是使用问题。有的驾驶人将电动自行车用来载货,超载的情况时有发生。五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问题。超标电动自行车远超电动自行车标准,但无法按照机动车治理,存在极大隐患。

为此,金不换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快推动标准制定,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强制标准。二是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住宅配套设施建设规划。三是加强部门协同,从源头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无照经营、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防止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上海消防等 综合整理



Copyright © 2013-2023 宜昌市安全生产协会版权所有 武汉点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0717-6216166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519号城东U谷A区5号楼
备案号:鄂ICP备14015882号-1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