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各地迅速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近日,应急管理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消防救援联合执法小分队,分赴河北、安徽、河南三省,针对电气焊动火作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开展专项暗查暗访。
联合执法小分队根据安全生产举报线索,确定暗查暗访地点和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河南郑州、安徽合肥和河北石家庄、保定等地14个区县的41家企业和单位,共发现问题隐患79条。其中,电气焊动火作业管理类25条,外包外租安全管理类13条,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类26条。检查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电气焊动火作业无证假证上岗、外包外租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突出。
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小分队列出清单,反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同时,曝光典型案例,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目前,应急管理部已部署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地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先看一下去年的情况
目前督导检查组已经陆续到了各地,某企业领导听说有可能明天检查到企业,于是急迫地打听:明天督导组来第一句话会问什么?我怎么回答?
这可能是不少企业领导关心的问题!
实际上,根本不要打听,督导组检查时第一句话肯定是“你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企业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都将从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上层层分解而来,只有了解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知晓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才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全面的督查,所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然要回答出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来。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